公益假
參加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所舉辦活動,累積時數每六小時,可換得一日「公益假」。
研習營或訓練課程
慈善基金會將舉辦志工研習營或訓練課程,提供志工培訓使用。
志願服務紀錄冊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九條,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及「特殊」培訓課程。完成後方能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每年度定期登錄服務時數。
志願服務榮譽卡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二十條,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志工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 「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三年,三年中若持續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可申請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