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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夢兒少社區陪伴扎根計畫115年度實施內容與申請補助須知

臺灣夢 2025.12.04

壹、    計畫緣起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延續「點燃生命之火」對弱勢兒少教育和生活環境的關注,自104年起協同衛生福利部、台灣照顧管理協會及專家學者共同推動「臺灣夢-兒少社區陪伴扎根計畫」,結合有能量的社區發展協會,在全臺設置31個社區築夢基地,連結在地資源,提供兒少具在地特色的多元課後陪伴方案及餐食,並結合志工培力,喚起社區居民意識,共同照顧社區裡的弱勢兒少。

貳、    計畫目標

一、        協助社區基地組織運作穩健發展,解決社區基地兒少照顧問題。
二、        協助社區關懷脆弱家庭,促進兒少身心均衡發展。
三、        培養志工具備處理兒少問題的能力,提升社區基地兒少照顧知能。
四、        協助社區基地服務量能,積極關懷脆弱家庭與陪伴兒少。
五、        培力社區連結資源,滿足兒少多元發展及脆弱家庭需求。
六、        凝聚社區照顧弱勢兒少之意識,強化兒少對社區的認同感。

參、    推動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二、        主辦單位: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
三、        執行單位: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及其推薦之立案社區發展協會

肆、    計畫執行期程

  • 計畫執行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 書審收案截止日:115年2月6日(五)17:00前提供電子檔。
  • 實地訪查:115年3月2日至4月17日。
  • 訪查後修正計畫繳交截止日:115年4月22日(三)17:00前。
  • 公告合作名單:115年5月4日(一)。
  • 新進社區基地執行人員推動前教育訓練:115年5月20日(三)(暫定)。
  • 第一期撥款:115年6月26日(五)前。
  • 全體社區基地執行人員教育訓練:115年7月4日(六)至7月5日(日)(暫定)。
  • 成果分享會暨頒獎典禮:時間另行通知。
  • 期中培力輔導訪視:115年9月至10月、116年1月。
  • 繳交期中報告:115年10月15日(四)17:00前。
  • 第二期撥款:依本基金會另行公告而定。
  • 繳交期末報告:116年7月15日(四)17:00前。

伍、    申請資格、經費補助原則及應備資料說明

一、        申請資格:目前正在推行本計畫之社區發展協會。
二、        補助內容及項目:

(一)    須扶助社區內至少15位弱勢或特殊家庭需求兒少,提供其多元課後陪伴活動及餐食,並以增加孩子自信心及社區認同等內涵為實施主軸,且每週至少執行三天。
(二)    補助金額依社區基地提供陪伴天數、弱勢或特殊家庭需求兒少人數、穩定志工人數及特殊事項,分類為110萬元、120萬元、135萬元三類,其中120萬元、135萬元兩類限已掛牌社區申請。實際撥款則依各單位提出之計畫經審查委員實地訪查後,評估實際需求及資源使用情形核定,執行時間未達全年度將按比例調整經費。補助金額說明如下表:

(三)        依弱勢兒少相關服務過程必要之經費編列(請參考附件一、補助項目及標準編列),於計畫書中逐項明列。
(四)        其他經本基金會同意之項目費用。

三、    申請方式

應備文件如下:
(一)    115年度經費申請資格查核表(附件二、115年度經費申請資格查核表)。
(二)    新年度臺灣夢計畫書。請以Word檔格式email予本基金會,包含以下內容:

1.    計畫緣起
2.    執行單位
3.    計畫欲解決問題
4.    計畫目標
5.    計畫執行內容(需結合計畫目標,並涵蓋課後陪伴、餐飲規劃、社區認同感建立、與學校及家庭合作之規劃)
6.    社區兒少資源盤點與運用
7.    服務成效評估
8.    經費概算(參考附件一、補助項目及標準編列)
9.    工作期程表
10.    計畫團隊成員及分工(附件三、計畫團隊成員及分工)
11.    前一年度計畫成果、檢討及目標達成率說明

陸、    審核程序

一、    申請資料:請於截止日前提交前述申請文件,如有缺件,經通知補件後仍未於實地訪查前繳交,則視同放棄。
二、    實地訪查:書審通過之社區,本基金會將安排衛福部、專家團隊及縣市政府代表前往實地訪查,由社區進行簡報。實訪注意事項及時間將另行通知。
三、    審查會議:查核團隊就計畫整體效益進行評估及審查,以確認合作名單,審查重點:

(一)    培力輔導指標完成度(30%)
※請注意:於114年度申請120萬元、135萬元兩類社區務必於續案評核前達成進階指標標準,如無法達成,請敘明理由。
(二)    本年度執行成果(30%)
(三)    人員穩定度及行政配合度(25%)
(四)    新年度計畫可行性(15%)

四、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基金會官網,贊助方案通過者,後續將進行簽約程序。

柒、    撥款方式

計畫執行期間為12個月,其捐款將分二期撥付,第一期款預計於完成簽約流程後撥付,相關配合事項將於公告合作名單時一併通知;第二期款則於期中培力輔導訪視評估過後,確認該單位執行方向與能力符合計畫方向後撥付。實際撥款情形,將依本會制訂合約內容而定。

捌、    核銷方式

一、    核銷時請檢附相關憑證:

(一)    人事費請檢附薪資領據、勞健保及勞退繳費等證明,如已在其他單位投保者,須出示相關投保繳費證明。
(二)    講師鐘點費:請於資訊系統上填寫講師簡歷表,講師須提供課程規劃表,並於每次授課前後完成線上簽到/退;課程規劃表、簽到/退須具備完整性始核撥講師鐘點費。
(三)    採購「設備費用」,單筆單價五千元以上,須列入協會財產(並註明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捐贈),使用三年以上之設備可歸為協會所有、使用未達三年者為避免造成資源浪費,將轉移至其他協會或其他弱勢家庭使用。
(四)    依計畫核定項目使用補助經費,並取得合法單據;如有經費變更需要,須函請中信基金會核准。
(五)    請將「人事費相關證明」、「課程規劃表」及其他支出憑證於期中及續案實地訪查時備妥供委員查核。「講師簡歷表」、「簽到/退紀錄」於訪查時由培力工作人員協助調閱。

二、    核銷時間:於年度方案結束後,一個月內核銷完畢。
三、    如款項未用罄:

(一)    請於年度方案結束後,一個月內發文通知本基金會「剩餘金額」、「項目」、「撙節原因」及後續保留款使用目的及支用項目。
(二)    如未察有不法情事,原則上皆同意遞延至下一階段或用於社區中其他扶助弱勢家庭與兒童使用。

四、    黏貼憑證方式:請將憑證黏貼於A4橫式空白紙上即可,依日期及項目排序,並有理事長、總幹事、會計及經辦蓋章,審查人員將於訪視時查核。
五、    如有其他核銷未盡事宜,後續由本基金會與衛福部、縣市政府商議後而定。

玖、    昭信方式

一、        協會據點:本計畫之掛牌將統一設計,請參與本計畫之協會務必配合懸掛以徵責信。尚未掛牌之社區須配置能明顯辨識「臺灣夢」基地之招牌或布條。
二、        設備:上方須標註「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文字。
三、        期中報告:內容須包含6月至9月基地辦理成果、經費運用、基地小故事、兒少及志工心得回饋、照片等,並於規定時間內提供。
四、        結案報告:

(一)    提供四頁以上方案基地成果結報,總結服務內容及成效。
(二)    請服務對象(兒童/家長/志工)提供參與方案的心得,藉此促進兒童反思與學習感恩,同時了解家長與志工參與經驗,作為方案精進參考。
(三)    拍攝15分鐘微電影、影像紀錄或辦理成果展、成果發表會(以上四擇一)。重要提醒:如有拍攝到兒童,須請父母或監護人及兒少簽署授權書。
(四)    請同步更新臺灣夢資訊系統,並確保結案報告內數據資料皆與資訊系統一致。

壹拾、    後續配合事項

一、        為協力各單位提升計畫執行品質與效能,本計畫設有專家培力輔導機制,經獲選之社區須協助配合培力團隊輔導訪視並依規定繳交相關表單,以作為未來規劃及評估參考。
二、        為鼓勵社區專案人員及志工儲備兒少照顧知能,獲選社區專案人員、協會幹部及志工隊長須接受本計畫辦理之相關專業訓練、工作坊;社區亦須派員參加社福及兒少相關訓練或研習,並積極協助志工補充兒少照顧相關知能。
三、        入選單位需結合本基金會共同辦理志工服務活動,以嘉惠更多弱勢兒童。
四、        經審查核准補助之經費,須符合專款專用之原則,非經本基金會同意,不得流用其他補助項目。
五、        倘若於計畫執行過程中發生兒童安全事件或經費濫用之不法情事者,本基金會將有權予以提前終止或要求經費撤回。

壹拾壹、    連絡方式與計畫聯絡人

附件:臺灣夢115年度實施內容與申請補助須知(請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