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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夢兒少社區陪伴扎根計畫-112年度實施內容與申請補助須知

臺灣夢 2022.12.01
  • 壹、計畫緣起

    •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延續「點燃生命之火」對弱勢兒少教育和生活環境的關注,自104年起協同衛生福利部、台灣照顧管理協會及專家學者共同推動「臺灣夢-兒少社區陪伴扎根計畫」,結合有能量的社區發展協會,在全臺設置社區築夢基地,連結在地資源,提供兒少具在地特色的多元課後陪伴方案及餐食,並結合志工培力,喚起社區居民意識,共同照顧社區裡的弱勢兒少。

  • 貳、計畫目標

    • 協助社區關懷弱勢家庭並促進兒少身心均衡發展。

    • 提升社區志工服務量能,積極關懷弱勢家庭與陪伴兒少。

    • 凝聚社區照顧弱勢兒少之意識,強化兒少對社區的認同感。

    • 培力社區發展協會聯結資源,滿足兒少多元發展及弱勢家庭需求。

  • 參、推動單位

    •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 主辦單位: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

    • 執行單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其推薦之立案社區發展協會

  • 肆、計畫執行期程

    • 申請補助須知公告:111年12月1日

    • 計畫執行期間: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

    • 書審收案截止日:112年2月15日(三)下午5:00前提供電子檔

    • 實地訪查:112年3月1日至4月28日

    • 修正計畫繳交截止日:112年5月3日

    • 公告合作名單:112年5月5日

    • 第一期撥款:112年6月25日前

    • 社區基地執行人員教育訓練:112年7月8日至7月10日(暫定)

    • 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預計於112年9月舉辦,時間另行通知

    • 期中培力輔導訪視:112年8月至9月、112年12月至113年1月

    • 繳交期中報告:112年10月16日前

    • 第二期撥款:依本會另行公告而定

    • 繳交期末報告:113年7月15日前

  • 伍、申請資格、經費補助原則及應備資料說明

    • 申請資格:目前正在推行本計畫之社區發展協會。

    • 補助內容及項目:

      • 須扶助社區內至少15位弱勢或特殊家庭需求兒少,提供其多元課後陪伴活動及餐食,並以增加孩子自信心及社區認同等內涵為實施主軸,且每週至少執行三天。

      • 補助金額依社區基地提供陪伴天數、弱勢或特殊家庭需求兒少人數、穩定志工人數及特殊事項,分類為105萬元、115萬元、130萬元三類,其中115萬元、130萬元兩類限已掛牌社區申請。實際補助金額則依各單位提出之計畫經審查委員實地訪視後,評估實際需求及資源使用情形核定,執行時間未達全年度將按比例調整經費。補助金額說明如下表:

      • 依弱勢兒少相關服務過程必要之經費編列,請參考附件三之經費補助項目及標準,於計畫書中逐項明列。

      • 其他經本會同意之項目費用。

    • 申請方式
      應備文件如下:

      • 臺灣夢計畫查核申請書(附件一),請縣市政府填寫,並彙整下列資料後以電子檔遞送本會。

      • 申請單位組織狀況表(附件二)。

      • 立案證明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完成登記者繳交)。

      • 新年度臺灣夢計畫書,請以Word檔格式email予本會,包含以下內容:
        1.    方案緣起
        2.    本方案要解決的問題
        3.    方案目標
        4.    方案內容(需結合計畫目標,並涵蓋課後陪伴、餐食、社區認同感建立、與學校及家庭合作之規劃)
        5.    社區兒少資源盤點與運用
        6.    服務成效與評估計畫
        7.    經費概算(參考附件三補助項目及標準編列)
        8.    進度表
        9.    工作團隊/分工(附件四)
        10.    前一年度計畫成果、檢討及目標達成率說明

  • 陸、審核程序

    • 申請資料:請於截止日前提交前述文件,如有缺件,經通知補件後仍未於實地訪視前繳交,則視同放棄。

    • 實地訪視:申請資料完備之社區,本會將安排衛福部、專家團隊及縣市政府代表前往實地訪查,由社區進行簡報。實訪注意事項及時間將另行通知。

    • 審查會議:查核團隊就計畫整體效益進行評估及審查,以確認合作名單,審查重點:

      • 培力輔導指標完成度(30%)

      • 本年度執行成果(30%)

      • 人員穩定度及行政配合度(25%)

      • 新年度計畫可行性(15%)

    •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中信慈善基金會官網,贊助方案通過者,後續將進行簽約程序。

  • 柒、撥款方式

    • 計畫執行期間為12個月,其捐款將分二期撥付,第一期款預計於完成簽約流程後撥付,相關配合事項將於公告合作名單時一併通知;第二期款則於期中培力輔導團訪視評估過後,確認該單位執行方向與能力符合計畫方向後撥付。

  • 捌、核銷方式

    • 核銷時請檢附相關憑證:

      • 人事費請檢附薪資、勞健保及勞退等證明影本,如已在其他單位投保者,須出示相關投保繳費證明或切結書。

      • 講師鐘點費:請於資訊系統上填寫講師簡歷表,講師須提供課程規劃表,並於每次授課前後完成線上簽到/退;簽到/退、課程規劃表須具備完整性,始核撥講師鐘點費。

      • 採購「設備費用」,單筆單價五千元以上,須列入協會財產(並註明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捐贈),使用三年以上之設備可歸為協會所有、使用未達三年者為避免造成資源浪費,將轉移至其他協會或其他弱勢家庭使用。

      • 請將以上「人事費相關證明影本」、「課程規劃表」、「單筆單價五千元以上之物品收據」於期中及續案實地訪查時備妥供委員查核。講師簡歷表、簽到/退記錄於訪視時由培力工作人員協助調閱。

    • 核銷時間:於年度方案結束後,一個月內核銷完畢。

    • 如款項未用罄:

      • 請於年度方案結束後,一個月內發文通知本會「剩餘金額」、「項目」、「撙節原因」及後續保留款使用目的及支用項目。

      • 如未察有不法情事,原則上皆同意遞延至下一階段或用於社區中其他扶助弱勢家庭與兒童使用。

    • 黏貼憑證方式:請將憑證黏貼於A4橫式空白紙上即可,依日期及項目排序,並有理事長、總幹事、會計及經辦蓋章,審查委員將於期中訪視時查核。

    • 如有其他核銷未盡事宜,後續由本會與衛福部、縣市政府商議後而定。

  • 玖、召信方式:

    • 協會據點:本計畫之掛牌將統一設計,請參與本計畫之協會務必配合懸掛以徵責信,尚未掛牌之社區須配置能明顯辨識「臺灣夢」基地之招牌或布條。

    • 設備:上方須標註「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文字。

    • 期中(季)報告:內容須包含6-9月辦理成果、經費運用、基地小故事、學童及志工心得回饋、照片等,並於規定時間內提供。

    • 期末報告:

      • 提供四頁以上方案成果結報,總結服務成效、內容。

      • 請服務對象(兒童/志工)提供參與方案的心得,藉此教導感恩教育。

      • 拍攝15分鐘微電影、影像記錄或辦理成果展、成果發表會(重要提醒:如有拍攝到兒童,需請法定代理人簽署授權書)。

      • 請將第捌點所列核銷資料,連同成果結報資料一併寄回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

  • 壹拾、後續配合事項

    • 為協力各單位提升計畫執行品質與效能,本計畫設有專家培力輔導機制,經獲選之社區須協助配合培力團隊輔導訪視並依規定繳交相關表單,以作為未來規劃及評估參考。

    • 為鼓勵社區專案人員及志工儲備兒少照顧知能,獲選社區專案人員、協會幹部及志工隊長須接受本計畫辦理之相關專業訓練、工作坊;社區亦須派員參加社福及兒少相關訓練或研習,並積極協助志工補充兒少照顧相關知能。

    • 入選單位需結合本會共同辦理志工服務活動,以嘉惠更多弱勢兒童。

    • 經審查核准補助之經費,須符合專款專用之原則,非經本會同意,不得流用其他補助項目

    • 倘若於計畫執行過程中發生兒童安全事件或經費濫用之不法情事者,本會將有權予以提前終止或要求經費撤回。

附件:臺灣夢計畫-112年度實施內容與申請補助相關附件